跳到主要內容

發表文章

目前顯示的是 11月, 2019的文章

拾虎|報導文學|2019新北市文學獎首獎|環境資訊中心

六月四日,前往縣議會的路上雨愈下愈大,計程車司機的沿著河岸走,當起了導遊,「這條河的源頭是大霸尖山」,純淨的雪水沿著雪霸國家公園,依序流過銅鑼、公館、苗栗市區再從後龍出海,這條後龍溪源自苗栗最美的地方,灌溉了上千畝的肥沃良田,帶走了一年比一年更多的工業廢水、民生污水。 議會大門外,雨勢稍歇,黎煥強、陳品安、曾玟學、宋國鼎、羅貴星、陳光軒、劉順松、鄭宗國八位縣議員一字排開,手上舉著「通過石虎保育條例」等標語,他們分別是無黨籍、時代力量與民進黨,唯獨沒有國民黨籍的議員。 2018年苗栗縣政府訂定出《石虎保育自治條例》,法案送到縣議會,被第四審查委員會以條例中「開發逾1公頃或闢路逾1公里須諮詢」將造成諸多受限、阻礙地方發展等理由退回。經過一年多的討論,苗栗縣政府決定修改部分條文後,再度將修正後的《石虎保育自治條例》叩關縣議會。 苗栗縣政府對於石虎保育條例再接再厲,而反對派的議員當然也沒有因而放棄,苗栗縣第二選區(銅鑼鄉、三義鄉、西湖鄉)的縣議員韓茂賢就多次放話,認為保育條例會阻礙地方發展。「我很愛動物,動物保育應平等對待每一種動物,且應該管人不管地,去教育民眾而非劃保護區,限制民眾的土地財產使用。」韓茂賢在一場國土計畫說明會上表示,「苗栗地區常聞石虎路殺,是因為石虎數量太多,才會跑到路上被車子撞死。」因此,他認為應該有完整的族群數量調查報告出爐後才來審查《石虎保育自治條例》,不宜貿然通過,已經連選連任四屆議員的他,當然在議會有著舉足輕重的影響力。 為了釐清保育條例實質內容,我找上了修訂條例的苗栗縣政府。農業處保育科位於縣府3樓,走進辦公室前就看到外頭堆放了一個個的寵物籠。「我們開議前開議後都與議員解釋多次,也持續溝通條例真的不會限制民眾土地開發。」保育科科長張葦娓娓道來,「其實《石虎保育自治條例》本來就只管人的行為,條文裡面完全沒有提到要劃保護區。」張葦坦言,自治條例中,僅規範「縣府」一公頃以上公共工程或開闢長度一公里以上道路時,應在規劃初期及施工階段,向生態專家諮詢環境友善工法。 「對民間企業的參與是採鼓勵方式,積極輔導並公開表揚。」張葦表示,不只是私人工程不限制,中央政府、鄉鎮公所的公共工程也都不在條例的規範中。他面有難處的指出,這次的《條例》特別強調鼓勵、補助,更完全沒有任何罰則,「甚至引起保育團體批評過於寬鬆,卻還是難以獲得議會支持」。 「站在動保的角度來看其實這...